创新创业园工作总结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体验园区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探索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创业难的问题,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学生搭建良好的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体验园区”(以下简称创新创业体验园)提供给全校在校大学生作为教育和实践场所
为保证创新创业体验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体验园区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学校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平台的场所
第二条创新创业体验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创业体验园具有“创业孵化器”功能,为学生在校创业活动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由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下设创业体验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管理,管理服务中心由相关教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实行项目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
第四条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1
负责编制创新创业体验园的发展规划;2
负责创新创业体验园的对外宣传和联系;3
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4
负责创新创业体验园和创业团队的管理工作;5
负责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的组织,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6
负责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7
负责受理接受顾客在创业团队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第1页共7页等问题的投诉,并进行指导纠正;8
负责入驻团队的考核、评比、审计工作和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9
创新创业园区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申办程序第五条入驻条件:1
创业个人或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应为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