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2〕141号)和省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局《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排查整治内容在以下问题或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1、检查企业资质的有效性情况。查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是否与实际生产产品一致,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和无证生产行为,是否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是否存在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认证标志等质量标识,是否存在有机产品认证不规范等问题。2、检查企业进货查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采购的原辅料进行索证索票,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做到原料来源可追溯。3、检查企业环境卫生状况。检查企业厂区周围是否有污染源,厂区内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和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现象,环境卫生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要求。禁止同一厂区既生产食品及相关产品,又生产工业产品的情况。4、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配料和投料,是否按照标准和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并有配料、投料、生产等相应记录,是否确定了关键控制点并制定关键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严格按关键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并有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生产过程中是否有掺杂掺假、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5、检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检验场所,是否具备规定要求的检验用设备设施及化学试剂,并能够满足检验要求,需进行强制计量检定的设备设施,是否已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具有与检验能力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标准和规定要求的项目,对出厂产品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录和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完整。产品检验是否留样并有记录。6、检查企业执行标准情况。检查企业执行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食品生产企业执行的企业标准是否经卫生部门备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国家标准或卫生部指定的标准,是否存在执行过期、作废标准和不符合要求标准的行为。7、检查企业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原辅料库房中存储的食品添加剂与进货查验记录中记录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相符,是否按照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是否向我局报告,实际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与向我局报告的添加剂是否一致,并有使用记录。8、检查企业产品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原辅料、产品等存储场所是否满足存放要求,是否对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料和不合格产品采取处理措施,是否建立并保存不合格原辅料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按照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安全食品实施召回。是否有外租库房,是否存在利用外租库房逃避监管的行为。9、检查企业委托加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有委托和接受委托加工的行为,委托加工是否向我局备案,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10、检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建立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11、检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建立的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建立和保存培训记录。12、检查企业比对检验情况。检查出厂产品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是否按规定每年与质监部门检验机构进行两次比对检验。比对检验不合格,是否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是否委托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对其出厂产品实施委托检验。13、检查企业停产复工报告情况。查看企业生产记录,检查企业停产歇业(连续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