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功能和效用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摘要]调解制度一度被称为“东方经验”,无论是从我国的历史发展还是从我国的现行的实践经验来看,调解对解决人民群众间的争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三调联动构建大调解格局,为调解注入了新的元素
这一变革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使调解这一传统纠纷解决手段在新形势下获得新的内涵,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国大调解机制在构建实践中应当正确处理好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关系,明确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导者,组建专业化的调解队伍,从而更大程度地发挥大调解机制的功能
[关键词]调解;大调解机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矛盾化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一、大调解产生的背景所谓大调解,是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整合和联动
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使之覆盖社区、村(组)和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及时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在大调解体系中,司法调解起主导作用
其目的是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资源整合在一起,争取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大调解的兴起反映出我国现阶段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需要和对人民调解新形式的积极探索
调解无论从我国文化传统还是现实社会发展需要看,都不仅仅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更体现了一种社会秩序的安排,与和谐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理念是完全一致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越来越强烈,大量的矛盾涌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最终产生了“大接访”活动,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这一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