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开发区最大的优势关于我县工业园体制和机制的几点思考目前大多数工业园现沿用传统的管理体制,XX县区工业园管委会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工业园实行“一级行政、一级财政、封闭管理”,工业园管委会实际履行了行政管理与经营开发两大职能
这种管理模式,在全国早期设立的开发区建设中,确实发挥了体制改革的先发性效应,但对于后发的我县工业园来说,已难现体制优势
尤其是将市场主体的经营开发职能统由管委会履行,实际上是新的“政企不分”
由于工业园管委会不是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造成融资渠道不畅、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基础设施滞后,成为工业园发展的“瓶颈”
因此,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分设行政管理和经营开发两大职能,将经营开发职能从管委会划出,由新设立的投资开发公司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承担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发展的需要
目前,各地在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方式等方面都立足于改革创新,有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在学习借鉴的同时,更要考虑的是观念不新、机制不活的现实,加大改革力度,对行政管理体制来个根本性的变革
有位经济学者王叙德初步设计了一个粗线条的改革方案,称其为“分设三权、代理行政”
所谓“分设三权”,即把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立
所谓“代理行政”,一方面是指工业园仍实行封闭管理,县直单位对工业园履行行政执行权时由工业园管委会代理;另一方面工业园管委会在项目审批、规划选址、征地、工商执照、信息咨询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即“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和“一窗口收费”的运行机制
这个方案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有利于在工业园形成法制、规范、统一、间接、效能、服务、透明的行政管理环境;二是有利于工业园管委会精简机构,减少人员,降低行政成本;三是有利于理顺工业园与县直部门职权职责关系,从而真正落实开发区的封闭管理
创新机制,将工业园的经营开发编制成项目对外招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