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务公开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促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实效性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行政职能的转变和管理创新,基本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和电子化,政务公开层次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以完善和健全配套制度为主要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措施(一)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年4月5日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认真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深入报道,及时宣传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规定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和宣传具有典型性的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工作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认真组织专题培训,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掌握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第1页共5页作人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全面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