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谐与发展的关系上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做出了新的理论思考和科学回答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成就,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关于社会发展,除了社会形态论外,还有社会有机体论
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5页),其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版第32页)马克思不仅提出了考察社会有机体的四个维度,而且肯定了空想社会主义“提倡社会和谐”的历史价值,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科学的和谐社会理想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超越资本主义旧社会的未来新社会是一个走向和谐的历史进程,即“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版第757页),也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谐共生
这个过程的实质是和谐与发展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
正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反复强调的:未来新社会“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2页)
未来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的一种经济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页)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这些论断,都是对和谐发展的辨证关系科学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