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破窗理论”引发出的管理思考多年前,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进行了一项试验。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摆在一个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摆在相对杂乱的一个社区。他把后一辆车的车牌摘掉,并且把顶打开。结果不到一天,这辆车就被人偷走了。而前一辆车摆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事。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砸了个大洞。结果仅仅几个小时后车就不见了。以这项试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增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些类似的情况:一个人带头摘取商店门口摆放的鲜花,其他人就群起而效仿,将数个花篮中的鲜花一抢而空。桌上的财物,敞开的大门,可能使本无贪念的人心生贪念。有的员工工作中违反程序,还称“××都是这样干的。”或者“上次就是这样做的。”对于违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关组织没有进行严肃处理,没有引起员工的重视,从而使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甚至多次重复发生。对于工作不讲求成本效益的行为,有关领导不以为然,使下属员工的浪费行为得不到纠正,反而日趋严重。“破窗理论”启发我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认识到,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应该:不要做“破窗”的第一人。“破窗”第一人者,打破有序,制造无序之人也。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不做“旁路”程序第1页共2页的事。因为工作程序的制定一般都反映了对员工的约束机制,考虑了成本效益因素。违反程序,其结果往往是造成无序,破坏约束机制,增加成本,有害于公司,也有害于自己。养成工作遵守程序的习惯,并使其成为个人的道德水平的体现。同时,不以“别人不按程序,我为什么不能”为理由放纵自己,而是坚定立场,反对违反公司规定、浪费公司资源、社会资源的行为。公司对员工中发生的“小奸小恶”行为,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小题大做,加重处罚力度,严肃公司法纪,这样才能防止有人效仿,积重难返。特别是对违犯公司核心理念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养奸。公司要鼓励、奖励“补窗”行为。不以“破窗”为理由而同流合污,反以“补窗”为善举而亡羊补牢,这体现了员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自觉的成本意识。公司要提倡这种善举,通过表扬、奖励措施使之发扬光大。所以,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的企业文化,其形成的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以企业为家,“厂荣我荣”的员工的自觉的行动,需要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的表率和支持。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企业才能永远窗明几净,无“破窗”之忧。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