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府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教育的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订大调解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二、工作目标⒈建立调解机构,完善各项制度⒉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职能作用,实现“小纠纷不出校,大纠纷不出镇,疑难纠纷不出县”。⒊“民转刑”,越级上访和涉法诉讼信访案件明显下降。⒋强化重点对象监控机制,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和集体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发生。三、工作措施⒈学校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组长:李大金,副组长寇德雍、陈贵宾、王正模,成员:王中模、王兴斌、李锐厚、李黎明、韩家波、伏百露、王成明,下设行政大调解办公室,主任:寇德雍,成员:王兴斌、李锐厚。⒉明确责任,确保大调解工作正常开展寇德雍负责各处室开展大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信息的收集、上报,来信处理,值班安排,重大事项相互通报等工作。伏百露负责来访接待,落实调解人员。王兴斌负责制度的建立完善,来访登记、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大调解工作档案的保管使用。每年按《档案法》要求归档。王中模负责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及政策解释。陈贵宾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及政策解释。王正模负责学校基建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第二篇:三位一体大调解方案中共北正乡党委北正乡人民政府第1页共8页关于在全乡开展“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2006年4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维护全乡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第一要务,构建平安北正乡”为目标,紧紧围绕“重农、强工、活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多种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调处于基层、化解于初发阶段,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委领导,综合部门协调,以人民协调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使大调解工作组织网络更加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科学规范,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努力实现“三下降、三提高、二不出、三防止”的工作目标,即:民转刑案件下降,民事诉讼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行政投诉案件调解率提高;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疑难纠纷不出县;防止恶性群体案件发生,防止恶性民转刑命案的发生,防止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村及部门得到解决。三、工作任务和要求(一)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乡司法所要切实履行好人民调解的职责。一是加强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各村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村调解委员会建设,切实选聘那些在群众中有第2页共8页一定威望、德高望重、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千人以下的村建立由2-3人组成的调委会,千人以上的村建立3-5人组成的调委会,并设有专门的调解室,村调委会主任、调解委员实行定额补贴或误工补贴,列人村财务支出,如果有条件我乡实行财政补贴做到组织、人员、报酬、经费、场所五落实。各企业要普遍建立民调会并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地民调组织,鼓励支持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组织,注意发挥群团组织的调解作用。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落实市、县司法局统一制定的调解规范化管理标准,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标牌、标识、印章、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管理,建立乡、村人民调解员增训网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强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