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物价局价格服务工作总结今年,我县物价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的中心及2014年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把保持“价格两个基本稳定”放在首位,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核心,推动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以完善县级价格基金管理制度为抓手,促进提升“三项建设”质量,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价格惠民力度,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切实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着重构建社会价格诚信体系,推动龙门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促进我市实现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目标。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与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1、规范提升稳定物价三项建设,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强化对平价商店和平价药店的规范管理,对平价商店实行每周一巡查,每月一暗访,每周两反馈信息的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二是强化巡查调控力度,积极营造价格基本稳定。春节前夕,我局向各平价商店(药店)及均记公司发出《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倡议书》并要求其签订《维护春节期间价格秩序的承诺书》。在元旦、春节、五一假期期间,商价股成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队下,深入平价商店进行价格巡查,确保平价商品“不提价、不掺假”,实实在在让利于民,平价商店(药店)均能遵守价格协议及承诺,实行保本微利原则,今年,共让利约75.85万元(其中平价药品4.96万元),且未出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在20**年度平价商店定期考核中,经过平价商店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被评定为一级平价商店的5家,二级平价商店3家,三级的平价商店4家,为我县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做出表率。2、加强价格监测及预警,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支持。认真做好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分析变动原因,预测变化趋势,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引导商家良性经营和消费者正确消费。同时,利用平价商店监管平台,跟踪、反馈价格监管政策和措施第1页共6页的执行效果和通过价格监测监视市场变化,帮助检查所判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截至6月,共上报十二种重要商品月报表6次,燃气价格周报24次;上报重要商品价格市场调查巡视情况表6份,分析报告6份;发布农副产品参考价表48次,反馈农副产品价格信息表576份。目前我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3、认真抓好清费治乱工作。一是在开展收费年审工作中,根据收费年审办的工作部署,以发放自查自报表、审查表格和开展审查等程序进行。在收费年审中发放自查自报表格80份,对80个收费单位开展自查自报,占应查单位的100%。经过对自查自报表的审核,采用全面审查和有针对性地对收费大户的重点审查。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涉企收费的优惠政策和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收费在国庆等节假日的优惠政策;三是认真做好核换收费许可证工作,今年,共核换《XX省收费许可证》75个。其中教育收费许可证6个,经营服务性许可证3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32个,教育培训收费许可证6个。4、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构建社会价格诚信体系。一是积极开展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按照《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惠价〔2013〕292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价〔2013〕304号)的要求,对重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特色商品和服务价格、旅游市场价格、新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价格等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开展春节元旦市场应节商品价格巡查。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价格欺诈,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县城地区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加强对应节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对餐饮企业、商贸企业、旅游景点、购物商场等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纠正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及时更正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三是开展食盐价格检查。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小包装食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第2页共6页的通知》(粤价〔2013〕305号)文件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