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控制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城市“三年大变样”工作,尽快实现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点状监督、量化管理、严格标准、责任考核”为主要管理手段,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对市区七个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内以扬尘为主的各类大气污染源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建成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以示范区推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市区七个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内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区域内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绿色施工;区域内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实现全部软硬覆盖;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窑炉、饮食炉灶全部拆除或改烧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
从而实现我市市区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的工作目标
三、监测点位周边区域控制范围及责任分工(一)监测点位周边区域控制范围市区七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围的4平方公里范围为专项治理区域
高XX县区监测点位区域
珠峰大街-闽江道-昆仑大街-黄河大街所围区域
监测中心监测点位区域
建华大街-槐北路-富强大街-东岗路所围区域
西南高教监测点位区域
新石中路-中华南大街-汇丰路-友谊南大街所围区域
化工学校监测点位区域
谈固东大街及向北延长线-和平东路-建华北大街-中山东路所围区域
职工医院监测点位区域
水产街-合作路-西二环-裕华西路所围区域
平安电站监测点位区域
休门街-裕华东路-京广线-东风路第1页共8页所围区域
西北水源监测点位区域
经贸大学监测点位周围4平方公里范围
(二)责任分工(1)市内五区政府及高XX县区管委会高XX县区监测点位区域
高XX县区管委会负责
监测中心监测点位区域
裕华区政府负责
西南高教监测点位区域
XX县区政府负责
化工学校监测点位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