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改善工作意见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尽快实现“一创六建”总体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通过集中整治扬尘、粉尘、机动车尾气和二氧化硫等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各级政府对辖区空气质量负总责,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分项负责、实施监管和治理,环保部门依法加强统一监督管理
(2)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谁污染、谁治理”、“谁监管,谁负责”
(3)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4)标本兼治,强化考核,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基本目标通过深度治理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灰霾天数减少、空气清新宜人、人民群众普遍满意
XX县区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0天,占全年比例60%以上;20XX年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占全年比例85%以上
三、治理范围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燃煤电厂、集中供热锅炉及钢铁、焦化、水泥等生产企业实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道路、建筑工地、铁路货场、物流运输企业、粉性物料储运场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实施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城乡结合部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开第1页共7页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划定XX县区限行区域,禁止未取得尾气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入行驶
四、工作重点(一)扬尘污染防治
(1)建筑施工和拆迁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对城市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