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8号)精神,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一)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
不断压缩平台经济相关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手续1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应用
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名称登记审核流程
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程序
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
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试点,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动各市县开展“一照多址”改革探索,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厅
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
放宽平台经济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深入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非禁即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活力
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对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原则上不要求比照平台内经营者办理相关业务许可
在网约车、旅游民宿等新兴平台经济领域,全面推动各市县及时制定行业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
对一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重点推进我区区域特色名优品——“八桂臻品”高端品质认证,持续开展“标准化+”行动,大力实施对标达标提升与企业标准“领第1页共7页跑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