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日常03-11
行政审批事项建筑行业企业申办《诚信手册》2
颁发的法律文书3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4
审批依据《关于修改的通知》(佛建[2007]152号)5
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一、市内企业①《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资质(审查认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提交);⑤企业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提交)
⑥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实名栏使用印刷体记载姓名,签名栏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注册师预留注册章样本,单位预留出图章样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
二、市外企业⑴市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①《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的租赁期为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固定电话、电脑等);⑤企业在本市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命书;企业派驻本市的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台帐(申报月份前6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本市身份证或本市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⑵市外勘察单位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①《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