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演讲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读的时候没感觉,读完才发现既感动又不舍,无法放下这本书,像是一位不想告别的朋友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夫妻渐渐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在小说中出现过许多人物,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
生活依旧平庸无趣,可是有什么已经悄悄改变
因此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
毫无疑问,我被这本书温暖了,不想结束它的陪伴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
”喜欢这句书评,恰到好处
它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
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
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
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也温暖了我们
小说中有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
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
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
说话也是,还有爱
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是呀,行走看似简单,可是谁能第1页共2页真正一路行走下去,谁有那样的毅力能行走87天、步行627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