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倡导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和转移性支出,通过调整税制和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循环经济;财税政策;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正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1]
上述三个原则在控制自然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的多次和反复使用,只有在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无法实行时,才允许将废物进行最终的环境无害化处理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
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