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旅游部门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促进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切实强化旅游行业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决定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一)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全局行政指导工作的有效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旅游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总体组织、审定与协调,并对行政指导项目的整体研究进行指导;2
负责项目研究期间及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3
负责业务处室对项目实施的督促和落实;4
负责业务处室之间合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通力协作、密切配合;5
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机关对行政指导项目有关工作的安排及通知精神
(三)行政指导工作业务机构职责1
综合法规处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行政指导行为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办公室、规划发展处、行业管理处、旅游促进处等处室依照各自职责规定,具体实施以及组织、指导、监督经审定的实施本业务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指导工作
监察室负责对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
二、适用原则旅游行政指导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及政策规定,立足旅游监管职能,针对不同情况,适时灵活地采取非第1页共4页强制性方式,谋求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要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一)行政指导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
需要从旅游监管方面的信息、业务等方面帮助和促成行政相对人的事业发展,以增进其合法利益;2
需要积极预防和抑制行政相对人可能或已经妨害旅游监管秩序的行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