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意见为加快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若干意见》(湖委[**]2号),现就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规模基地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扶持发展粮食生产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全面实施“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大力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加快发展多样化、规模化、标准化的优质粮生产基地,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
大力发展蚕桑、蔬菜、茶叶、果品、特种水产、畜牧、笋竹、花卉苗木等八大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加快特色产业强镇(乡)、强村建设,大力培育“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按照“设施完善、科技领先、机制灵活、生态高效、特色鲜明”的要求,建设高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0个
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示范园区,视建设规模每个给予20-30万元的扶持
(三)加快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
加大低产林改造和林区道路建设扶持力度
对认定的连片1000亩以上的低产林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林区道路建设每公里给予1万元补助
加快发展花卉苗木、林产品加工等产业
鼓励农村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对通过省、市级绿化示范村创建验收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对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保护,每年每亩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四)积极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组建、并依法登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工商部门在注第1页共8页册登记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
列入市试点的土地股份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