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述1总则1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李村矿井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提出了对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网络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招标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明确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规格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产品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4本设备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果遇到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本设备技术规格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书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书的要求
7签订合同后,因招标书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8卖方提出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对买方技术规格书的逐条答复;⑵所推荐设备已使用的地点和数量,以及使用情况的详细资料;⑶设备安装要求;⑷软件的可靠性;1
9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2
1李村矿井概况李村矿井建设项目包括设计总规模5
00Mt/a的矿井和与其配套的选煤厂、铁路专用线
该项目隶属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村井田地处太行山脉中段西侧、山西省上党盆地西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的南陈镇、大堡头镇和常张镇
矿井工业场地位于长子县南李村村东100m处,距长治市约30km,距长子县城2
矿井工业场地包括行政办公楼、联合建筑(包括灯房、浴室和任务交待室)、选煤厂办公楼、招待所、职工公寓、35kV变电站、锅炉房、救护队、铁路装车站等
井下由主变电所、采区变电所、排水泵房、1个综采工作面、5个综掘工作面、2个普掘工作面等其它辅助生产设施
详见地面工业场地平面图、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