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突发事件处置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适应区旅游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区或区外发生,危及或损害到来区或本区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区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活动事件等5类:(1)自然灾害类
主要包括旅游景点、景区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台风、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
(2)事故灾难类
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旅游交通事故,影响或中断城市正常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城市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
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游客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血吸虫、肺炭疽、○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类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影响较大的针对性破坏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第1页共9页等
(5)重大活动事件类
区政府或区政府旅游部门主办的大型旅游节庆、会展、赛事等相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
4事故分级按照旅游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大事故(Ⅰ级)
指一次事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