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制拟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编制证书等级:发包人:编制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发包人:编制人:发包人委托编制人承担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有关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指导价标准》
3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工作内容:2
1完成项目拟使用林地相关外业调查及林权勘界工作;2
2根据外业调查成果编制《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拟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项目拟使用林地的植被恢复方案》、《项目拟使用退耕还林置换方案》;组织查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拟使用林地查验报告》;组织专家对《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评审
3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拟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编制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本项目设计、可研等基础资料1合同签订7天内2本项目相关批文1合同签订7天内--2第四条编制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编制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拟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3电子版2拟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33项目拟使用林地的植被恢复方案34项目拟使用退耕还林置换方案35项目拟使用林地查验报告3第五条本合同收取编制费为¥元人民币
编制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编制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40合同签订第二次付费60提交报告、作业设计资料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包人责任:6
1发包人应向编制人提交该项目有关资料及相关文件,发包人有义务接受编制人提出的与项目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