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演讲稿[最终版]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点感想xxx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
公报对‘依法治国'的性质、制度基础、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作出了详尽的阐述,在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极大地丰富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在中国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空间,必将对中国社会的治理模式的转变、政治运行过程、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司法制度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华文明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治理模式
庙堂内的皇帝---官僚士大夫与庙堂之外的乡绅—儒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盟关系
作为社会的治理主体,他们以儒教意识形态为主要的知识背景、思维方式和价值准则,在处理各种政治、行政和司法事务中,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行为模式
虽然当时的法律在社会治理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治理者不能随意违背的重要准则,但是因为法律难以规范千差万别的具体事务,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治理者根据儒教意识形态的原则做出临机决断和自由裁量,各层级、各部门主官的主观意志往往成为行政和司法-1以上之治理方式,在本质讲,仍带有明显的中国传统的儒家式人治特征
虽然在某些时候或某些具体的个案中,可能达到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的效果,但总体上却是导致全国范围内政出多门、政令不一、司法不公、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矛盾集聚、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重要症结之所在
因此,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最终必将完成对上述人治主义的治理模式的革命,第1页共3页构建起以法律为基本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