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招投标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现将购买标书收费标准调整如下:一、购买标书收费标准(一)招标金额在50万元(含)以内的,收取标费1000元;(二)招标金额在50—500(含)万元的,收取标费2000元;(三)招标金额在500—1000(含)万元的,收取标费3000元;(四)招标金额在1000—1500(含)万元的,收取标费4000元;(五)招标金额在1500—2000(含)万元的,收取标费5000元;(六)招标金额在2000—3000(含)万元的,收取标费8000元;(七)招标金额在3000—5000(含)万元的,收取标费10000元;(八)招标金额在5000—1亿元(含)的,收取标费20000元;(九)招标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收取标费100000元。长庆油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关于调整购买标书收费标准的通知长油物管字〔2009〕7号二○○九年五月十五日二、本收费标准自发通知之日起执行。主题词:调整标书收费标准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综合办公室2009年0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