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评价标准(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邱县南辛店小学校本课程评价标准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精神,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要着力开发校本课程(选修Ⅱ)
校本课程是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校本课程的实施质量,特制订校本课程评价标准
一、评价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要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二)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
(三)素质培养的原则对课程的评价要注重考查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参与性原则对学生的评价注重校本课程的参与情况,作为学生学分考核的依据
(五)全面性原则对教师的评价既要考虑到教师课程目标的实施情况,学生能力的提高水平,又要考虑到教材的编写质量
二、评价内容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课程设置评价标准、课程方案评价标准、课程实施评价标准、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标准
(一)课程设置评价标准1
满足社会、地方需求:校本课程的开发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对学生学识和能力的需求
促进学生个性充分发展:校本课程应尽量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促进全体学生的个性特长的发展,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体现教师特长和学校特色:应根据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师资和条件,努力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和学校特色的形成
校本课程要保持一定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应体现课任教师的个性、才华,弘扬学校特色
(二)课程方案评价标准课程方案评价的要素主要有:课程目标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宗旨或者说学校教育哲学,目标是否明确、清楚;课程内容的选择是否合适,所需的课程资源是否能够有效获取,内容的设计是否具体有弹性;课程组织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课程评价的方式方法是否恰当;整个课程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