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炼油厂安全评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炼油企业的特点,确定了评价程序、评价方法,采用预先危险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指数及重大事故仿真等方法对炼油厂进行安全评价,简要介绍了评价结果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04年9月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简称《导则》),就如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做出了规定
为配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对炼油厂进行的安全评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导则》的要求进行
1企业概况及评价范围该企业为石化行业特大型炼油厂,始建于1966年4月,现有近40套生产装置,原油加工能力达10000kt/a
主要生产高标号清洁汽油、煤油、紫油、液化气、沥青、硫磺、石油焦等35种石油化工产品
全厂共有13个生产车间,11个辅助生产车间,10个维护车间及职能管理处室,现有职工4000余人
此次评价范围包括3套常减压蒸馏装置、2套催化裂化装置、延迟焦化装置、芳烃抽提装置、3套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石脑油加氢精制装置、戊烷油加氢精制装置、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加氢裂化装置、减压渣油加氢脱硫装置、2套制氢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减粘裂化装置、硫酸烷基化装置、电化学精制装置、2套气体分离装置、2套汽油脱硫醇装置、2套液化气脱硫醇装置、3套硫磺回收装置、氧化沥青装置、3套气体脱硫装置、含硫污水双塔汽提装置共36套生产装置和26个储罐区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第1页共13页1
2评价目的和评价依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