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年中药材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提升我县中药材产业优势,最大限度化解中药材种植风险,建立稳固有效的风险保障体系,促进中药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步伐,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保监局关于做好贵州省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的通知》(黔财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扶贫行动战略,紧紧围绕全省重点支持的五大农业优势产业,全面提升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我县中药材种植保险,建立健全我县中药材种植风险分散转移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切实推动主导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中药材种植保险惠农政策,进一步为产业脱贫提供风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药材种植保险稳定我县主导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措施中的重要举措
中药材种植保险有效化解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农户分散生产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害风险;调动种植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更有利于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还能够有效避免农户因灾致贫返贫,为实现农业产业稳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奔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助推中药材产业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我县中药材种植风险分散转移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药材种植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为现代种植业发展、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一)政府引导原则
各乡、镇及财政、金融办、农业等职能部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中药材种植保险工作,引导和鼓励种植农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组织参加保险,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加强督促管理,确保中药材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市场运作原则
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基础上,中药材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