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水产品标准与质量检验水产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价值较高,是人类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随着世界海洋渔业、水产养殖及水产加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水产品贸易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与此同时,人们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生产发展和国内国际贸易的需要,保护消费者利益,我国制定了相应法律法规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并依据法律法规与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对水产品实施检验。第一节水产品质量标准一、冻海水鱼(一)质量要求1.原料鱼应采用新鲜、清洁、经过分等分级的海水鱼为冷冻加工的原料鱼。原料鱼应符合GB/T18108中一、二级品规定。2.加工要求冷冻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速冻过程应能保证使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并且中心温度达-18℃后速冻过程才算完成。冻海水鱼产品都应镀冰衣(单冻)或包冰被(块冻)。速冻时间:吹风式冻结不得超过20h,接触式平板冻结不得超过8h。3.净含量鱼体解冻后净含量允差的规定见表12-1。表12-1解冻后净含量允差项目5-10kg/块(袋)1-5kg/块(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