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法律研究工作基本方法原文:方榕律师,改编整理:高建强律师(说明:本篇是我改写的一篇文章
在网上看到方榕律师的一篇演讲稿,原标题是:《初级律师如何做法律研究》,觉得是律师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很有针对性
这也正是我与王睿律师经常讨论的问题
为便于大家理解且结合我所一些律师的实际情况,我把自己的一些理解和观点加入了进去
作了一些修改与整理,为了说明法律研究工作的方法,我保留了原文中一个较复杂的案例,加入一个较为简单的案例,与各位同仁分享)在律师的日常工作中,不管是准备诉讼、审阅合同还是进行法律谈判,我们都不应该仅凭既有的经验与知识对眼下的问题作武断的结论
某律师受理一起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合同双方约定,一方根本性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应当赔偿守约方依照合同应当获得的收益
法庭上,双方就委托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服务费用,经催告后仍然没有支付服务费用是否属于根本性违约进行辩论
该律师坚持说“我认为这个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由于该律师没有进行法律研究,其辩论意见既没有说出法律上的依据,也没有说明法理上的意见,最终未被法庭采纳
现实中,一些律师根本不做法律研究,凭借既有法律知识与经验提出的“我认为”、“我觉得”的律师“见解”比比皆是
有些先入为主,先有观点,然后简单查询一下法律应证自己想法,就草草了事,还有的时候,跟同行作一些简单讨论,听了几句一知半解的“拍脑袋”的意见,就轻率作出结论
因此,工作中经常发生由于事先法律研究做得不够扎实,事后才发现我们的观点根本站不住脚;或对方辩论、谈判中所坚持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却未能在诉讼或谈判过程予以有利回击与驳斥
因此,在律师从事的法律事务工作中,法律研究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或者说,法律研究是律师一切工作的基础
不管是对于熟知的领域还是陌生的领域,在起草、审阅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进行谈判、出具项目建议书或者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