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都乡农村饮水安全自查情况按照县委、政府就全县饮水安全等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乡对全乡农村饮水安全进行自查。情况如下:一、通过自查,全乡有集中供水点12处,解决了15个自然村和1处互助幸福院饮用水高氟、高砷、苦碱污染等水质问题,以及部分严重缺水问题。使1099户2471人喝上基本安全卫生的自来水。二、通过自查,我乡农村饮水安全存在居住和生产生活不良习惯,对周围水源造成污染的问题。1、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人畜粪便不断渗透对分散供水水井造成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2、染。卯都乡政府20XX年4月17日农田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逐年增加,造成农业水源污第二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查市水利局、市发改委:根据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检查的通知》(明水水〔20XX〕196号)的要求,我局会同发改、财政、卫生、环保等有关单位对上青乡、杉城镇、梅口乡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07-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上青乡、杉城镇、梅口乡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工程,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26万人。上述三批项目总投资534.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8.9万元、中央新增投资75万元、省级配套29.9万元、地方自筹381.12万元,1、2007年实施地为上青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数3643人,建成供水规模453吨/日,总投资14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1.9万元,该项目已2008年11月底全面完成。2、2008年实施地为杉城镇,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5865人,第1页共8页总投资244万元,建成供水规模1700吨/日,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7万元、新增中央投资25万元,该项目已20XX年3月底全面完成。3、20XX年实施地为梅口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065人,总投资149.42万元,拟建供水规模696吨/日,其中:新增中央投资5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9.9万元。截止8月30日,已完成投资84万元。已完成麦坑村、梅口村江坑组,大洋村王土段、交洋、上下大洋组及拥坑村温仂坑组全部工程;廖元村湖边、下居洋组,拥坑村际一(三林段)组已完成管网铺设,正进行池体钢筋混泥土浇筑;梅口村黄家坊组正进行管路清理及管床开挖,计划于今年11月底完成。二、工程建设情况(一)项目建设中变更情况各乡镇在实施整乡推进项目中基本能按照批复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年限来实施。但个别地方因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1、2007年上青乡饮水安全工程由于是早期项目,补助标准低,县、乡财力有限,使得项目实施难度大,只能对饮水设施和建筑物加于完善,对急需解决饮用水的村组按设计实施;2、杉城镇八里桥村,因只有朱家坊自然村饮水不安全,在实施过程中该自然村无法找到合适的水源,须从行政村部引水,从村部水厂引水水量又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只能对行政村水厂进行扩建,致使工程投资增大;3、杉城镇南会村村庄座落较分散,采取集中式供水不理想,且该村三个自然村水源条件较好且为山涧水,因此,采用分散式供水,故整个工程投资增大。(二)项目实施情况在工程建设中,各乡镇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公示制和竣工验收制。1、执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村根据批准的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将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的户数和人口、开工与竣工时间等内容在项目区张榜公示,由管理人和受益群众参与施工全程监督。2、落实项目法人制和招投标制。各项目乡镇实行了以乡镇第2页共8页政府主要领导为项目法人,并在项目实施前,由项目法人组织招标投标和工程实施。由于单个工程的投资较小,且又分散,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进行招投标,招标投标在业主的组织下,由各乡镇纪检监察以及发改、水利等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单位,并与工程施工的中标单位均签订正式的合同。3、狠抓质量监督。由于工程资金不足且又分散,项目实施中没有实行监理制,为了监督工程质量,各乡镇成立了以工程技术人员、受益群众组成的巡回监督小组,对工程进行流动监理,每个村确定专人现场跟班进行质量监督。4、做好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依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XX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