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现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自己的学习认识和心路历程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法律思维是一种不同于普通人思维的一种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方式
公安民警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维护者,作为法律人的公安民警,我们应该具有怎样的法律思维展呢
一、在理念层面,作为法律人的公安民警应具有的方法论原则(一)权利义务优先原则我国的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在法条中搜索当事人是否有这项权力,是否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人和非法律人面对同样一个案件时,非法律人往往从道德的标准来判断案件,简单的以好人坏人来区别当事人
而法律人则是以权利义务为切入点来考虑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这种权利义务优先的原则是法律人与非法律人在思维模式上最大的区别
因此,公安民警在面对法律事务时首先要考虑法律优先原则
(二)合法性优先原则合法性优先是相对于合理性优先来说的
作为一名法律人,在思考问题时,切入点应是事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是是否合理
法律人必须以法律为最高价值,以法律为准绳,尊重法律、信承法律
当合法性与合理性发生冲突时,法律人首先要选择的是合法性,其次再考虑在合法的范围内尽量做到合理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案件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而结果却不能让许多普通百姓所理解
如古代的为民除害不受责罚还要受到社会的表扬,而现代社会这种情况往往都要受到法律不同程度的制裁
这里笔者不是说在处理案件时不考虑合理性,而是要首先考虑合法性
公安民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面对社会舆论、外界干扰,当合法性与合理性发生冲突时,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坚持合法性优先原则
第1页共3页(三)程序优先原则程序优先原则是指法律人在处理案件时相对于实体公正,更要注重程序公正
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如果抛开了程序公正而强调实体公正,那么得到的实体公正也不是真正的公正
(四)平等对待原则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