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ZQ1/9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政发[]号)、《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全省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建立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时点:年月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个行业)外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DXDiT
个人收集整理-ZQ2/9()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