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标准一级基本要求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位每3户至少1个;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获得国家或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或制定并实施相关的争创计划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巡查、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三日1次对单元门、楼道内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门、窗开关灵活,无异常声响;门窗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
每年3次以上(雨季前须安排一次)对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雨季前一个月要对屋顶进行检查,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做出专项维修计划
4、小区主出入口设小区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栏
小区内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5、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红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其他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7、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