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宁党教工委[20XX]3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厅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教监[20XX]169号)及《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就教务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首先,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
教务处在教材、校外批量印刷、教学设备采购和教学多媒体设备维护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一、自查情况1、教材征订教材征订有较为规范的运行程序,自去年开始进行实施招标办法,每次招标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学院党政办公室、计财处等有关部门参与招标工作,每年确定2至3家国有中标单位,签订购书合同,确定统一的折扣比率
所有教材都按照学院计划采购,征订资金由计财处统一支付,部门自查中未发现设立有财务帐户、收受提成、回扣、好处费等情况
2、设备采购设备采购经费分为财政专项和单位自筹,凡财政专项设备采购均由学院提出建设方案,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购置设备,中标厂商完成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支付中心分期付款
学院自筹资金购置设备由学院提供建设方案,委托xx市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厂商完成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由学院分期付款,设备采购由电教中心提出建设方案,学院领导、财务处、组宣部、党政办公室等会议研究确定建设方案,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并参与验收
3、设备维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各部门向电教中心提出维修申请,电教中心派技术人员检修,需更换配件时,由电教中心提出申请,列出配件清单并核实价格后,由部门领导及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设备购置及维修,维修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