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成本构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更新时间:2007-5-25文章来源:煤炭网近几年来,我们在以“优化煤炭企业运营的政策环境”为主题进行的系统调研过程中,发现煤炭成本构成并不科学
这个问题的存在,已经产生了不良的后果,并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2005年6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已明确指出“要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意见,促进我国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组织了“煤炭成本构成存在问题”专项调研组
调研组以马克思成本构成理论为指导,深入到内蒙古、山西、河南、河北、四川、安徽、福建等地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走访了国家有关宏观调控部门和行业协会,多次召开各种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讨论会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现已基本弄清问题所在,并已初步形成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
一、成本构成基本要求与我国煤炭产品成本构成现状1、成本构成的基本要求成本是商品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由已经消耗在物质上的劳动资料、原料、辅助材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构成
科学化的产品成本构成首先要做到:一是要全面反映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实际耗费的生产要素;二是列入成本的价值量要能够补偿产品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等价物;三是产品成本核算要符合客观实际,不夹杂任何主观性成本要素;四是成本核算的价值量要随生产实际计费要素商品市场的价格的变动不断进行调整;五是在核算产品的成本构成时,一方面要强调质上的同一性,另一方面还要强调量上的差异性
具体到煤炭成本构成应包括如下内容:(1)构成煤炭产品的实体矿物质的资源价款
煤炭生产不同于一般工业生产,地下矿藏资源的取得是第一位的约束条件
与煤炭资源的取得,包括勘探、规划、设计等项活动相关的必要费用支出,构成煤炭产品生产的必要成本,具体体现为资源价款
(2)为取得煤炭产品的实体矿物质而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