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19环境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901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校德育大纲》、《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素质评价”)是以考核与评价学生全面素质为目标,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以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评
以德、智、体、美的评价作为学生成长的基本达标性评价,以综合能力作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突出能力的评价,形成两个层面的综合评价成绩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19第二章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第四条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按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四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构成基本评价指标
第五条品德素质评价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评议成绩占70%,记实考核占30%
即品德素质分=评议成绩×70%+记实成绩×30%
评议成绩=学生自评成绩×5%+学生代表评议成绩×60%+辅导员评议成绩×35%(一)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和评议方法:1
评议内容为政治素养、法制观念、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和社会责任
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政策,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法制观念:具有法制意识,爱护校园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为人真诚,待人友善,品行正直,诺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