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规费征收若干意见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遏制“三乱”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涉企行政规费征收推行“一费制”管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目的,对涉企行政规费征收实行《缴费明白卡》制度,即“一费制”管理
变多头入企征收为一口收费、扎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执收执罚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管理范围及原则(一)管理的企业
主要是全县规模以上企业
其他企业逐步纳入
(二)管理的部门及费种
主要涉及8个部门12个费种
环保部门的排污费,卫生部门的卫生质量检验费,建设部门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清运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费、计量检定修理费,水利部门的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费,畜牧部门的检疫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工商部门的年检费
(三)管理的原则
一是企业自愿的原则
对纳入“一费制”管理的企业,要由企业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纳入
二是依法低限定费的原则
向企业征收的规费标准,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依据和标准低限确定缴费额度,原则上低于往年缴费额
对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近三年该企业的实际缴费额的平均数为定费基础;对于新、改、扩企业参照同行业、同规模的其它生产企业缴费情况,确定缴费额度
定费时限原则上一年修订一次
三是规费管理及使用不变的原则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规费征收的主体不变,规费的性质和用途不变,执收单位的经费供给方式不变
第1页共4页三、方法步骤“一费制”管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宣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