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规费征收若干意见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遏制“三乱”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涉企行政规费征收推行“一费制”管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目的,对涉企行政规费征收实行《缴费明白卡》制度,即“一费制”管理。变多头入企征收为一口收费、扎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执收执罚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二、管理范围及原则(一)管理的企业。主要是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其他企业逐步纳入。(二)管理的部门及费种。主要涉及8个部门12个费种。环保部门的排污费,卫生部门的卫生质量检验费,建设部门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清运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费、计量检定修理费,水利部门的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费,畜牧部门的检疫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工商部门的年检费。(三)管理的原则。一是企业自愿的原则。对纳入“一费制”管理的企业,要由企业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纳入。二是依法低限定费的原则。向企业征收的规费标准,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依据和标准低限确定缴费额度,原则上低于往年缴费额。对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近三年该企业的实际缴费额的平均数为定费基础;对于新、改、扩企业参照同行业、同规模的其它生产企业缴费情况,确定缴费额度。定费时限原则上一年修订一次。三是规费管理及使用不变的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规费征收的主体不变,规费的性质和用途不变,执收单位的经费供给方式不变。第1页共4页三、方法步骤“一费制”管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部门服务大局、主动配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一费制”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调查摸底。组织人员从部门涉企收费、企业缴费两个方面,对纳入“一费制”管理企业前三年的缴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核实,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初步确定征收规费的基本数额。(二)逐户定费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1、各执收部门固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明确定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工,集中办公。2、召集部门与企业座谈。向执收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执收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与企业就定费问题进行座谈,面对面协商,签订《定费协议书》。3、发放《缴费明白卡》。在执收部门与企业协商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确定应征规费数额,统一制作填写《缴费明白卡》,发放到各部门各企业执行。(三)组织征收阶段(9月起开始征收)县涉企收费管理办公室根据缴费协议,负责填制、下发《缴费明白卡》。参加“一费制”的企业,于20XX年9月、10月到县规费征收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征收窗口交纳相应规费;20XX年起,每年3月、8月分两次缴纳;企业缴纳的规费,纳入财政管理,相关支出由规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将规费按规定通知金融部门及时划拨到有关职能部门。四、配套措施(一)建立涉企收费联络员制度在涉企执收单位和“一费制”改革企业中,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和经营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开第2页共4页展业务指导。(二)实行“首违不罚”和罚款会审、听证制度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规范对“一费制”改革企业的罚款。对纳入改革管理的企业罚款一万元以上的,由县纠风办、县优化办、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进行会审、听证,一经发现违规行为或“三乱”现象,坚决查实并追究有关执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登记备案制度本《意见》未涉及到的收费部门及虽涉及部门但未涉及的收费项目原则上不得再到企业收费,确需收费的部门和项目,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一费制“管理办公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