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报材料(——学年度第学期)活动名称:申报社团:指导单位:指导教师:活动负责人:申报日期:年月日共青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委员会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名称---二○○年月活动审报程序递交审报材料↓学习《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暂行规定》↓签署承诺书↓填写相关表格、申请↓交社联理事会审阅↓报请院团委审批↓向社联秘书部递交承诺书↓按要求开展活动↓总结备档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暂行规定各学生社团: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优美、安定、有序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社团在学院的良性发展,按照《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学生社团在学院开展活动作如下规定
1、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指导下自主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活动内容要健康,积极,活动的开展要有创新意识
2、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与本学生社团登记宗旨无关的活动,学生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所举办的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工作程序负责
3、学院室内外等公共场所未经许可禁止使用,任何社团不得在公共区域内设置摊点开展各类活动,若确需在区域内开展活动的社团,必须向社联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团委批准后,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组审核,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
4、严禁在学院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各类宣传单、海报、通知、广告,各类张贴活动必须在指定的粘贴栏进行
5、未经申请擅自开展活动,私自张贴海报的学生社团,社联及相关管理部门均有权对其进行制止和清除,并视情况给予社团及其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6、各学生社团须在开展活动一周前按程序向社联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
7、社团活动申请材料经相关单位阅批完毕后,按程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