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标准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响〕、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适宜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平安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平安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平安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平安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
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平安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执行,并对本规定提出改良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根本要求第八条为防止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平安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十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翻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