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测绘资质申请一、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二、乙级资质申请条件申请专业范围建议: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至于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请酌情考虑
(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2.乙级要求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