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革新的举措当前,为了促进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除了应当适度调整货币政策(主要是消除“不对称”格局)外,还应当大力深化金融改革
“深化”的方向是“市场化”,消除垄断,使金融体制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既能使资金顺畅地流向边际产出率较高的领域,又能明显改善小微企业、农户等各类低端客户的金融服务
为此,需要出台多项举措,主要有下列十项
开放证券一级市场,从速造就多层次的“金字塔式”市场
基本内容是:股票发行实行“登记制”,并将“发行”与“上市”分开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依法申请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募股,证监部门仅审核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者便允许登记、发行
发行后,必须先在代理的券商中挂牌交易,期满一年后,业绩优良者可由代理券商推荐进入城市的柜台交易市场;再满一定时期的业绩优良者,可经柜台交易市场推荐、由证交所择优“录取”而进入主板、二板市场
任何公司都必须遵守这个程序,不能有“特权”
主、二板市场中的“低劣者”,也按此程序逐级退市
证监部门不再从事发行、上市的审批后,专职从事证券发行、交易全过程的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向民间资本开放银行市场准入,使得民间资本也可以成为银行的“主发起人”
进而造就大批的“产权清晰、政企分开、党企分开”的控制权、人事权真正属于“三会”的民营银行
发展民营银行不能“急于求成”,而应当根据实际条件“循序渐进”
由于迟迟没有正式“开放”,以致现有的民营银行极少,仅仅在城市商业银行中个别“个案”,金融企业家和民间金融资本相当缺乏,因而只能把“开放”重点先放在村镇(社区)银行等微型商业银行上
为防止金融风险,应设立不得“脚踩两条船”(指工商企业主同时掌控银行)的“底线”
因为这会造成大量“关联”贷款,成为银行“杀手”
同时,民营的村镇(社区)银行不能是“有限公司”,而必须是“无限公司”或“两合公司”,董事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