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务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实施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税收保障体系的迫切要求,是落实稽查职能、促进依法治税的客观需要,是优化稽查管理机制、突出专业化管理的必然选择
我省一级稽查体制改革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实践证明,实施一级稽查体制,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统一部署,整体联动,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有利于以查促管,依法治税,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规范执法程序,统一尺度,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但综合分析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这项改革还存在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一是信息网络不健全,达不到科学选案的要求
二是稽查人才奇缺,无法严格按“四分离”模式运作
三是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对稽查工作缺乏有效监督
四是现有稽查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
因此,要想通过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有效地发挥税收稽查职能作用和提高税收稽查工作质量,最终达到推进依法治税这个根本目的,还需要进一步把这项改革引向深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构建信息管理平台,为一级稽查体制提供信息支撑
随着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广泛应用,计算机及网络已成为实施税收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成为实施一级稽查体制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支撑
实践证明,税收信息化难以深入的根源在于税收信息的不规范、不透明、不对称,因此,必须加快构建税务信息管理平台,盘活散乱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征管信息,税务系统内部应成立数据处理中心,对内部各类征管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处理,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产品,在此基础上,实施信息集中处理,构建内部信息平台,打破信息特权,提高上下级之间、征管与稽查部门之间的税收信息共享程度
同时应强化外部相关信息采集,构建政府——税务信息交换平台,与有关单位、部门之间联网,特别应加快与国税部门联网,实现国地税信息资源共享,为一级稽查体制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