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哈耶克经济伦理思想摘要
哈耶克认为,经济自由是目的性意义与工具性意义的统一
政府对市场结果正义的过多关注会摧毁自由市场经济本身
唯有建立有限政府、彰显个人权利、拓展个人自由才能促成善的经济的形成
诚然,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先天的缺陷但不乏智慧的光芒,对思考中国政府在实施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应当扮演何种角色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关键词:经济自由;善的经济;政府角色;有限政府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最具独创性的经济学家
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重要代表,哈耶克基于自己对经济哲学独特的理论构建关注于经济自由与经济正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经济可能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正义造成的创伤保持深深的警惕
197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鉴于他在经济学界成为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具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授予他诺贝尔经济学奖
本文试图初步阐述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并对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应扮演何种角色以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作经济伦理方面上的探讨
一、经济自由:目的与手段首先,经济自由具有重要工具性意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
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阐明,市场经济自生自发秩序的有效达成倚赖于基于自由之上的个人主义的全方位支撑
自由的最重要工具性意义,在于它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具有伟大的推动作用
哈耶克认为,“自由不是一种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文明的造物,但它亦非缘出于设计
各种自由制度,如同自由所造就的其他事物一般,并不是因为人们在先已预见到这些制度所可能产生的益处以后方进行建构
但是,一旦自由的益处为人们所认识,他们就会开始完善和拓展自由的领域
”根据哈耶克的观点,这种“自由的领域”的拓展,尤其涉指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要持续发展,市场秩序就必须具备拓展的条件
市场扩展秩序应当具备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扩展秩序必须是自发形成的而不是人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