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总结2019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XX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狠抓节能措施落实,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推进,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2019年10月,全县纳入公共机构能耗分析统计系统的公共机构共164家,建筑面积339930平方米,用人人数37687人,公务用车195辆;与2018年同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约2
3%,人均用水量下降2
2%;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下降1
3%,圆满完成市公节办下达的2019年节能目标任务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县委、县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等部门为成员的“XX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XX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同时明确了职责分工,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督促公共机构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建立健全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认真按照《XX县区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规定开展联络工作
为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体系保障
注重宣传培训引导,增强节能意识
以贯彻实施《条例》、《办法》为契机,在全县公共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参与意识和法制意识
一是坚持办好公共机构节能简报
坚持每月一期简报,编辑刊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
二是注重节能信息工作
紧紧围绕节能工作的重点、难点,从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