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内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部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协助、共同完成生产任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需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工作中不得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意外。、高处作业所带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随用随取,作业前应检查作业面是否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牢固,收工时应将工具收回,防止掉落伤人。、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物料,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六级以上,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暴风雨过后,上高处作业应检查脚手架,如有变形倾斜应通知工地负责人派人检修加固,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上岗操作。、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盆血病、癫疯病和不适应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上高处作业。、不得站在砖墙上和危险部位支模拆模、砌砖、划线、刮缝等高处作业。、不得带小孩进入工地,不得叫小贩进入工地买点心。、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面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事故。、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明火、吸烟。、现场电源开关、电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准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在底下站立或通过。、井字架吊兰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头、手、身体伸入井架内,吊兰升空后不得在底下站立或通过,吊兰未停稳,任何人不得进入取物,吊兰上下严禁乘人。、混凝土搅拌机在运行中,不得将工具伸入滚筒内,进料斗升起,严禁在料斗下方通过或停留。、混凝土搅拌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挂上保险钩,插上安全肖。、照明灯具线路应架空使用,室内不低于,室外不低于,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准架设在脚手架和金属构件上。、非专职电工,任何人不得随意,搭设安装电气线路,并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安全,有关规定。二、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即做到“十不盲目操作”(一)隐患末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二)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末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三)新工人末经三级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末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末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五)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六)脚手、吊篮、塔吊、井字架、外用电梯、起重机、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末经验合格,不盲目操作。(七)安全帽和作业场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八)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九)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十)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末经指派批准、末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三、施工现场安全纪律(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增强政治觉悟,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二)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