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标准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粮食标准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年多来,各级粮食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国发〔20*〕16号)精神,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粮食质量监管职能,大胆探索实践,推动工作创新,粮食标准质量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认真履行粮食质量监管与服务职责,为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快了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建设
为规范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了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规程,在库存粮食质量检查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各地粮食部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快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一年多来,又有10个省份出台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山东、四川、重庆、青海等省(市)出台了《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河南、四川、山西、XX省等省区在出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质量监管的条款;特别是XX省还出台了《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抽查监测暂行规定》及《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等
这对于各地加强和规范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了各级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
各地粮食部门加大了对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把关制度,实行粮食质量一票否决制,确保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
XX省粮食局坚持每年定期开展2次地方储备粮质量强制检验,及时在内部网站上公布储备库点的粮食品质状况
各地在军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供应中,严格执行供应标准,严格原料采购、加工、运输各环节的质量把第1页共15页关,严格执行"一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