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2020爱科学演讲稿(3篇)
重大的法理问题
两则消息都涉及公权行使的问题,即公权应如何行使才妥当与适度
依现代法理,相对于权力而言,权利是本源,权力是由权利让渡而生,因此,权利的形式--私权(公民的权利)是在最大范围享有行使,所以,私权的行使的原则是法不禁止即自由
而对于权力来说其是让渡而生是为保障权利存在,同时人们出于对权力的深深疑惧,所以,权力的形式--公权(国家的权力)应在最大程度上限制,其行使的原则是法无规定即禁止
从消息一民警擅自对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在家看黄片进行查处,明显违反了公权行使的原则,侵犯了公民的私权,影响了公民的家庭生活安宁与侵犯隐私权,当为禁止,这是公权越权对社会的危害
然而,消息二恰恰相反,在法无明文规定时,有关行政机关恪守了现代法理的公权行使原则,却同样也造成了社会的危害,导致“食人鱼”一时泛滥
这让我们产生了怀疑法无规定即禁止--这一现代公权行使的原则是否合理
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基于一定的社会需要,公权是否可以有限扩张呢
二、权利与权力的本源--公权的有限扩张的理论基点也许有人会说,对于公权的有限扩张没有必要,因为现代公权的泛滥与危害众所周知,为害甚烈,一旦给权力找到缺口对公民危害不可估量
因此,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即使有危害,也只能通过立法来制止
应该说,这种对权力的疑惧在今天法治不健全的中国是能让人理解,但在法治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代生活和科技的高速发展带来的立法的滞后性,特别是某些危害行为的不可逆转性,不及时给公权一定的弹性予以查处,危害将不可估量,在此种情形下我们是否应将目光从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更多向实质合理性转变
权力是基于权利而生,在自然法学派看来,自然状态中的每一个人如果完全听从自己的感性欲望,那么人与人之间将会发生冲突,这样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