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发展清仓查库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个部门《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3676号)以及《20XX年XX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为存储在*市粮食局下属企业的各级储备粮和商品粮,食用植物油不在清查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1、库存粮食数量检查;2、库存粮食账务检查;3、库存粮食质量检查;4、各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5、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6、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和经费落实㈠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徐益三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领导与粮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派一位副局级以上领导参加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和市农业发展银行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有关具体工作由市粮食局承担
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冯学新同志兼任,市财政局企财科科长黄永林、市农发行信贷科科长方志军、市审计局工商企业投资审计科科长郑小红任副主任,市粮食局*、金锦辉、*、陆德元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实物清查组,会统核查组和监督保障组
实物清查组工作职责为指导全市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对规定的时点(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算日)库存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是检查存放在我市的中央储备粮、省市(县)储备粮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情况;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第1页共4页粮的数量、品种、质量,其中对国有企业代收代储的储备粮、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具体工作包括工作研究、开会布置、清查动员、人员培训、相关资料工具的准备,指导试点仓库实地检查工作,初步汇总各单位自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