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城乡居民社保征缴工作总结一、目标任务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增强养老保险意识,积极主动参保缴费,不断提高参保率,扩大政策的覆盖面,2016年12月31日前,圆满完XX县区上分配我乡2016年度城乡居民保费征缴任务,推动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二、参保范围、缴费档次及缴费方式1
凡具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多缴多得,多缴多补,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长期缴费
3、缴费方式
2016年起全面启用社保卡缴费,参保人直接将保险费存入社保卡,由信用社统一代扣,目前代扣时间为每月18号、29号
三、参保缴费补贴及激励机制1
参保缴费人员享受补贴
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
年缴费标准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以此类推,缴费500元补贴50元,缴费1000元补贴75元
合并后的城乡居保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比原来增加10元),缴费600元补贴65元,以此类推,缴费1000元补贴85元,缴费1500元补贴90元,缴费2000元补贴95元城乡居民缴费补贴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
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10%,县级财政承担40%
残疾人原则上按最低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并进行补贴,其中重度残疾人(1-2级)补贴100元,由省财政全额承担;2
领取待遇人员享受补贴:参保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第1页共3页从次月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