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简政放权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出台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
一、完成衔接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年初以来,顺利完成了国务院、省、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我办XX县区政府办、法制办、纪委(监察)XX县区政务中心等部门认真梳理本县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后的县级行政权力涉及25个单位,共5630项(包括暂停24项),其中:行政许可182项、行政处罚4648项、行政征收50项、行政强制196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检查238项、行政奖励107项、其他行政权力158项
县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已于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完成“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县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已有33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
为保障进驻“中心”的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业务办理不出“中心”,进驻部门窗口正式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与部门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解决了过去一些部门窗口“只挂号不看病”、“体外循环”、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
三、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常态化建设结合“放管服”工作的推进情况,组织各部门对权责清单及时调整修订,及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报审报备,及时公示公开,既有效避免了取消事项以各类名义变相审批问题,又使社会和群众全程掌握政府部门权责变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