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局全年工作总结市救助局全年工作总结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低保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以治庸问责活动为契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xx县市创建”为主线开展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截止11月底,在册城市低保对象4547户8567人,农村低保对象7925户11541人,农村五保对象1384人。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开展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低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3月15日,低保局组织召开了由民政办主任、低保信息操作员、社区低保专干参加的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以会代训,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并对文件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全面安排部署2013年的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大力开展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为巩固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成果,从4月份起,低保局利用3个多月时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了“拉网式”清理核查,采取全面核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核查以镇(办事处)为单位,由各镇(办事处)民政干部牵头,各村(社区)干部参与,做到专班专人、一户不漏,入户率100%。低保局组织专班重点对半月、草埠湖2个镇处的城市低报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核查,做到人人见面,个个登记。我们采取“3+1”核查模式和“阳光低保”评审听证机制在中国社会报上进行了推介。通过核查,共退出和停发城乡低保对象1209户2529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532户2128人,调整标准213户346人,清退率达12.5%,动态率达24.5%。其中,城市低保停发243户660人,新增126户239人,调整标准166户268人;农村低保共停发966户1869人,新增1406户1889人,调整标准47户78人。通过核查进一步加大了动态管理力度,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第1页共5页保尽保。(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管xx县市的创建工作。年初拟定创建方案,起草关于农村福利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成立家庭经济核对中心的意见和建议,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组织外出学习其他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市创建活动打开思路。10月底,我市10所农村福利院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范畴并发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四)是制定出台消化结余资金方案并报经市政府批准。为合理合规消化结余资金,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解决因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社会压力,经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协商,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低保按人平400元、农村低保按人平200元、农村五保按人平1000元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全年已发放三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711万元。(五)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经民、财两家协商,市政府同意,镇村两级审核上报,从7月1日起将草埠湖镇原3个村农村低保262户460人全部纳过渡为城市低保。至此,草埠湖镇困难对象已经全部纳入城市低保管理范畴。截至目前,全市有8个村的农村居民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六)是全力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城乡低保资金专项审计我们配合市审计局向审计小组提供了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三年来城乡低保所需的财务、业务等电子数据和相关资料,接受低保资金收支情况审计。(七)是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特困对象实行特别救助从今年七月开始我们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中的特困家庭242户,378人按人平80元/月进行了特别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8.14万元。二、以开展乡镇农村福利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农村福利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1号)及2012年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第2页共5页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7号)及省厅要求,我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主动与编制部门联系,10月底,我市10所农村福利院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范畴并发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二)是继续实施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加大农村福利院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