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2016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政法治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一、2016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1
全面推进按标施保
一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从2016年4月1日起,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500/年提高到3000元/年,从2016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到4200元/年
二是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全县3552户6774人纳入农村低保,月发保障资金9915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46
38元;三是及时抽查核查,确保保障对象准确
按30%的比例100%进行入户核查,核查资料存档;四是强化公开公示
对全县96个村(社区)制作固定公示栏,统一公示内容,常年动态公示;五是提高补助水平
从11月份起按30%比例提高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月增补助37
42万元,月人均补助金额达193
截止目前,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461户818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508万元
城市低保进出有序
一是调整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从2016年4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00/月提高到430元/月
二是加强城市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精准认定保障对象,自三月以来对审批在册所有享受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年度核查,采取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对低保保障对象的家庭户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家属
截止11月新增71户,122人,取消466户1248人,现保障1837户,3201人,2016年累计发放保障金